本帖最后由 小圆 于 2012-4-29 20:17 编辑
中国古人追求天地万物和谐共生 倡导怜爱动物救助生命 本版文字整理/赵小满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唐代诗人王勃的《滕王阁序》脍炙人口。南宋词人辛弃疾在《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有“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闲情逸致。唐代诗人王建的《题金家竹溪》也有“山头鹿下长惊犬,池面鱼行不怕人”的诗句。
天地万物,和谐共生,是中国古人追求的与自然的相处之道。怎样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呢?王建在《寄旧山僧》中这样建议:“猎人箭底求伤雁,钓户竿头乞活鱼”,倡导要怜爱动物、救助生命。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在我们悠久的历史传统里,有哪些动物保护的做法和思想吧。
西周 大司徒管山管林管鸟兽
西周统治者把对人口居住环境的考察和保护列入了官员考察的范畴。《周札·地官》规定大司徒的职责是,除掌管天下舆图与户籍外,还要“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明确了大司徒的职责是考察动植物的生态状况,分析它们和当地居民的关系,并对山林川泽和鸟兽等动物加以保护,使之正常繁衍,保持良好状态,最终使人们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
给现代人的启示:古代官员不仅要管土地管树木管老百姓吃饱,还要管那些不能说话的小鸟小兽,在古代当个官也太辛苦了!
汉 春夏时严禁毁鸟巢杀飞鸟
《汉书·宣帝纪》记载汉宣帝颁布诏书,宣布春夏两季不得破坏鸟巢,探取鸟卵,射击飞鸟。敦煌发掘出的一处汉代遗址里,用一整面墙大书特书了皇家诏令《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其中有“孟春月令”不许破坏鸟巢的禁令,甚至空巢也不许毁坏。如果巢中有鸟和鸟卵,则全年都禁止破坏。不得杀害幼鸟的规定,则是全年“尽十二月常禁”。
给现代人的启示:中国人爱吃燕窝。事实证明,“血燕”根本就不存在。而燕窝中的极品——金丝燕也因为人们的滥采巢穴而到了几乎灭绝的境地。我们需要鉴别哪些饮食传统是可以保留的,哪些已不合时宜,哪些营养成分完全可以通过现代科技手段从其他途径获取。
明 思想家李贽批评食肉寝皮
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的《三皇五帝纪》“有巢氏”条目中说:“太古之民,穴居野处,与物相友。逮后物始为敌,爪牙角毒,概不足以敌禽兽。……未有火化,饮禽兽之血,而茹其毛,取其皮蔽前后。”李贽批评道:“人不足以敌禽兽,故茹毛饮血,圣人之权教也。今禽兽不足以敌人矣,何必食肉寝皮也哉。”意思是远古时,人类遭受野兽的残害,为了自卫和生存,所以“茹毛饮血”,圣人肯定这种做法也仅作为一时权宜。而现今禽兽已没有力量和人类抗争了,何必还要“食肉寝皮”呢?
给现代人的启示:这段话,可以看作我国古代提倡素食和抵制穿皮草的最早宣言了!至于人类是不是能彻底告别吃肉,从进化论的角度来看,还有待观察。
延伸阅读 德国 猪舍装空调 猪儿有玩具
动物保护立法起源于英国。1800年,英国诞生了第一个针对受虐动物的法律《牛饵法案》。1842年,世界上第一个动物权益保护组织在英国成立,该组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以抢救战场上的军马而闻名,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们则忙于抢救被德国炸弹炸伤的家禽家畜。
瑞典的《维护动物权法》对宠物的居住条件有明确的要求,例如:猫的居住面积不低于0.09平方米,家鼠的则应大1倍,家兔的活动空间的大小要看主人的身份。法规还对动物 “社交”作了规定,如:宠物由于与外界交往不够而精神紧张,主人轻则被罚巨款,重则要受半年牢狱之苦。
德国议会2002年通过了宪法第20条的修正案,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将维护动物权利作为主要社会目标的国家。德国对养猪业的有些规定几乎将动物和人类一视同仁,例如:猪农每天至少花20秒和每一头猪相处;猪应有两三个木头玩具或稻草公仔作消遣,以防它们打架;猪舍要有空调。
意大利都灵市2005年制定了一项法规:狗主人一个星期至少要遛3次狗;遛狗时,人们可以骑自行车,但不能让狗太累。
在美国芝加哥,想要在密歇根湖里钓鱼,你先得办个钓鱼证,而且小鱼是不可以捕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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