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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想问一下包华对这件事情不管是对原告的起诉,还是到最终的目前的一个判决,你客观的来说一下你对这个案子的理解。
包华:首先我想说我下面的这些想法仅代表我个人作为消费者的心情,因为我知道作为一个职业律师我心里很清楚,这个案件还没有最终生效的结果,青岛网络公司我也不希望通过这样的渠道影响法官的公正裁决,但作为消费者个人来讲我可以发表一下我的意见。
第一个我们想说的是这个荧光增白剂是否应该作为标识告知消费者,是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一个维护,而不是说这个产品本身能不能添加荧光增白剂,城阳网络公司这是两回事。前两天我们曾经做过一期节目是关于年糕杨的食品,它里面有一种甜味素,也就是食品添加剂,给大家改善口感的,因为不好放蔗糖,所以添加了一个甜味素作为一个保证口感的产品,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食品添加剂明确约定可以使用的情况之下,它的外包装上没有写,照样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被下架了。那么既然我们前面有相对应的产品是用这样一个标识的严格性的原则的话,那么作为一个衣物尤其是贴身使用的衣物的清理的产品,我想它的标识水平应该是一样的,水准应该是一样的,所以这是我想说的第一点。
第二点刚才王海先生所谈到的,荧光增白剂本身作为一种化工产品对于人身体目前让消费者去评价它的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的后果,我认为是不科学的。因为我们的消费者没有这样的专业能力,而且只是没有发生现实的损失和后果,是不是就说明厂家可以这么做?恐怕也不是,刚才我们所谈到的,如果衣物确确实实因为荧光增白剂的作为而时间比较长之后导致它发暗,再比如说我们给婴儿洗涤衣物的时候,我们不希望这样的产品出现,但是我并没有得到相关的提示可能我就用了,而婴儿比较敏感。那么这些情况下来讲其实无疑增加了我们消费者使用洗涤产品的风险,可能会有一定的间接损失,而这些内容实际上应该是消费者在产品的包装上可以予以提示,可以予以知晓、可以回避的,所以在这两点情况之下作为消费者,我认为这样一个裁决的导向对于广大公众安心的使用我们的消费产品,使用洗涤产品是不利的。
主持人:日本和台湾地区的厂商无一例外都把荧光增白剂作为主要成份或者是标识,而且都在相应的警示说明和有一些注意事项,都是标注的。那为什么在内地就没有这么做?到底是因为我们消费者的一种意识,就是我们对这种东西的意识首先不强烈?还是说现在的市场标准就已经放在这儿?
王海:我觉得这个事情实际上是很明确的,现在主要的问题在哪呢?就是我们国家的标准的制定过程当中,没有消费者的话语权,那么你像蓝月亮所说的他们的洗涤用的荧光增白剂的行业标准,实际上是由一些生产荧光增白剂的厂商由他们来起草的,那么这样起草的一个标准实际上他也没有提到荧光增白剂到底是安全还是不安全,也没有提到用量,就好象说我规定了一个三聚氰胺的标准是一样的,那么他和三聚氰胺的标准性质是一样的。但是他们居然就把这个作为一个唯一的可以使用,或者说可以添加荧光增白剂的标准,那么这个认为首先这个标准是由他们行业利益代言人组织起草的,起草过程当中也没有消费者组织的意见,那么这个很显然是不能作为一个可以添加的一个依据的。
另外我们这个案子实际上诉的很简单,诉的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而不是说真正的对消费者的服装或者说人身造成了具体的损害,但是法院就在偷换概念。第一个我们说的你标识的隐瞒了信息,那么他说质量合格,第二个我们说你没有尽到警示义务,那么他说产品没有造成实际损害,这完全是鸡同鸭讲。
王海:荧光增白剂作用是盖住脏物质而非去除 通俗来讲像“刷漆”
主持人:刚才我们一直在说的其实是这个案子到目前的一个情况,我们给大家做了一个简单的回溯,那现在我们来说一说核心的概念词就是荧光增白剂,在洗衣液还有洗衣粉里面添加荧光增白剂应该说是目前所谓这个行业内的一个潜规则了。有业内人士也披露说洗涤液市场能够做到不添加荧光增白剂的产品不到一成,所以事实上这个荧光增白剂好像也不是不可替代的,但是我们很奇怪的发现为什么这么多企业对荧光增白剂是趋之若鹜,不愿意放弃,王海你的调查是什么样一个结论?
王海:据我们的调查主要还是成本的问题,因为用替代产品的话成本会有很大的提高,像荧光增白剂一般的好的也就是四万块钱一吨,实际上添加的量是很低的,是百分之零点几。
主持人:就是一吨能用很超时间。
王海:相反你要用环保的配方的话,或者说你不愿意用荧光增白剂的话,就要增加活性物质的含量,就是去污成份的含量。
主持人:说白了就是要增加成本。
王海:荧光增白剂就是遮盖,就跟刷油漆一样我给你刷一层白漆,把你的脏东西盖住,我去不了你的赃东西,就把你盖住,实际上是一种对付或者说糊弄的一种做法。
主持人:其实我们在换一个通俗的说法,咱把这个衣服扔到洗衣机里面去洗,放了洗衣液、洗衣粉拿出来之后,我得知道污渍到底是去掉了还是你拿东西给我盖住了,这个也是一个知情权,就现在更多的消费者可能一拎起来觉得衣服干净了,但是可能真的不太清楚是被盖住了还是被洗掉了。
王海:我觉得首先你应该告诉消费者含有这个物质,因为是不是含有荧光增白剂对消费者的购买的决定是有很大影响的。比如说我家里有小孩,我肯定不喜欢加了这么多东西的化学成份的洗衣液,那么另外作为荧光增白剂实际上也算是一个运用了没有几十年的产品,那么它的独立性的研究并没有人做过微量长期累计的独立性研究,安全性实际上还是有很大的疑问的,很大的不确定性的。比如说擦烟囱的工人,致癌的原因是一百多年之后才研究出来。那么有没有可能说在很多年之后再发现荧光增白剂的具体的致癌性呢?
现在我们从之前的报道上也看到,青岛开发区网络公司 包括《人民日报》包括山东的《大众生活报》,那么也明确的提到荧光增白剂属于致癌物质。那么现在像食品的卫生添加剂的标准,那么还有像国家质量安监总局的规定都很明确的他它定义为化学毒物,很明显是一个有毒有害的物质,在洗衣液添加的话应该首先告知消费者,那就好像香烟当中含有尼古丁一样,香烟也是致癌的,我们在香港或者在台湾看到的香烟都写的是“吸烟致癌”但是也是可以合法销售的,但是白酒也会喝酒也会容易致癌、肝癌,但是相应的一些标识都在逐渐的完善,我觉得你首先应该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者知道,那么至于消费者是否是愿意接受,那这是消费者的问题。
王海:目前没有对荧光增白剂毒性长期跟踪的试验
主持人:现在我们再来告诉大家,我们记者做了一个调查,现在很多人都在问荧光增白剂到底有什么作用?包括刚刚我看到短信平台上也有朋友在问,其实之前王海也做过一个简单的解释了,就是遮盖,就是洗衣服的时候要把污渍去掉,但是去不掉的时候怎么办呢?行业人士就想到刷一层涂料一样的东西在这个衣服上面,这个其实就是所谓的荧光增白剂,它是一种燃料,它能污渍起到遮盖的效果,达到增白增艳的效果,但是当荧光增白剂越积越多的时候,白色的衣服就会越来越黄,彩色的衣服也会越来越暗,刚才王海也用了一个我们在广告的时候聊天的时候他也说,洗的就像迷彩服一样,时间长了会有这样的一个副作用。那现在我们来说到蓝月亮这个事情,蓝月亮答辩的时候引用日本制造协会的资料说荧光增白剂无毒无害,所以我们也特别想问一下王海据你现在了解到的情况事实是不是这样?荧光增白剂到底有什么样的风险?
王海:荧光增白剂对人体的具体的危害因为我们没有做过很多的研究,而且你指望一个消费者去做研究也是不现实的,但是对他的危害目前我们只注意到有厂商来发表声明做出研究说这个是对人体是无害的,那么日本的洗涤剂协会的报告我们也看到了原文,报告它的结论不是说无毒无害,而是说对人和环境的风险比较低,相当于是低毒并不是说无毒无害。而日本实际上他们已经在抛弃这个荧光增白剂,那么日本所有的主流的大品牌也好,小品牌也好,都在以不含荧光增白剂为卖点。
主持人:现在我们再问一个问题很多家长是在担心的,就是比如说学龄前儿童,都有拿衣袖擦嘴的习惯,甚至有的孩子特别愿意咬着衣服,这个是不是相当于间接食用了荧光增白剂?
王海:肯定是有一个微量的摄入的,但是这种长期的累计性的危害至今为止并没有任何机构做过试验或研究。那么我们从法院交换过来蓝月亮提供的一个证据来看,那么他用一个三只新西兰家兔做的试验,其中有一只是产生了皮肤红肿的试验。
主持人:这是国内做的试验还是国外?
王海:国内,当然是一个短期一次性的试验,可能剂量会比较高,但是在人体长期的累积的话,那么产生什么样的毒性还没有做过研究,作为消费者组织或者作为政府的这种消费者保护机构,至今为止并没有对荧光增白剂的具体的毒性做过长期的独立性的跟踪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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