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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之道--九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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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做人之道--九不可为
  做人之道是个从古到今都有人在研究的大道理。自己是个写文章的人,记得也写过许多该做什么的文字,但较少写不该做什么的文字,不习惯。今日与友人聊天,说到文化人不可为的事情。想想有理,文人有文人的样子,有些事确实不可为,做了就没有样子,挨骂难免,当紧的是自己就看不起自己了。我想了想:做了哪些事会自己看不起自己呢?掰着指头数了数,我对自己说:叶某,你若要做个不骂自己的文人,九不可为也!  
  钱不可贪。不仅文人不可贪钱,官不能贪,民也不可贪。官贪财丢了乌纱帽。本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千难万险换来极目天地的得意,得意之时忘乎所以,再迈一步,无限风光瞬间变成万丈深渊。文人不可贪财,因为文章可以换钱,但人格不可拍卖,凡卖了人格者,其文必臭。  
  文不可抄。文人抄袭就是行窃。世上凡是行窃者,皆是小偷大盗,因此道而富贵还是显赫,皆不为人所齿。文人抄袭还是窃取同行的成果,窃同行则更下流,甚至连下九流的黑道都不屑与之为伍。  
  师不可骂。文人立世做人的本事,都不是从娘胎里自己带来,也不是官宦世袭,商贾继承。文人那点本事,都是他人教的,自己学的,没有老师传道授业解惑,哪能成为文人?因此文人的牌位上,应是“师、天、地、君、亲”,师为首尊。也许世事变迁,志向转移,过去的老师与自己不再同道,甚至成为对手或敌人。纵然如此,师也不可骂,人各有志,但不许忘本。  
  友不可卖。文坛上的文友,是文人成就事业的支柱,也是文人“高山流水”的知音。分分合合,聚聚散散,世间常情。卖友求荣之事,卖友求名之事,卖友求利之事,卖友以自保之事,皆不可为。文坛纠葛,当事人多是“当年友人”,风起雨至运动来,风止雨停运动去,“当年友人”变成仇人?读忆旧文章,常拍案叹息,天下短视轻义者多是文人!  
  官不可讨。现代社会,官场也是有文凭的人来做,文人做官也是现代社会正常现象。硬要说你是民间,你就是好文人,就写出是上上品;硬要说王蒙当过部长,就是官样文人,写的就是官样文章,谁信?自欺欺人耳!但文人不可去求官,不可去讨官,不可去要官。官场的官也有人讨来做,那是暗箱操作,见不得光;你若是个文人,就是“准公众人物”,想去讨、去要、去求,公众皆会看在眼里,你于是在丢,在扔,在弃,丢了清流名节,扔了文人品格,弃了公共信任。手莫伸,伸手终后悔!  
  上不可媚。有求必媚,无欲则刚,留一点风骨当桅,撑起文章做帆,行之必远。无风骨之人其文如风筝,可一时高扬,但命系一线,断线时,连声音都会听不到。  
  下不可慢。文人常自命清高,古人如此,今人也如此。高到诺贝尔奖或是自认的精英文化=(几个写文章的“大师”)+(一两个写评论的同志)+(三四个媒体的哥们)。这样的圈子自己玩玩还行,就像开间KTV包房自己唱自己听,与读者无关。从写文章的开始,我就不敢怠慢读者。怠慢两个字,说的是不可无视读者,更不可炒作读者,炒作是另一种轻慢。自以为是的出版商炒作图书时,也把作者放进了油锅,让你走红,让你发烫,让你香飘四方,然后变成油渣。  
  风不可追。说来容易,做起难,尽力吧!草木有根,尚且随风俯仰;人无根系,只有一双好动的腿,哪能心静如止水?只是想到那些树上的叶子,能守住根本时还绿葱葱的有精有神,守不住随风而去,有风中舞蹈的快活,其后变枯变黄,被扫帚驱赶,谁为之叹息?  
  天不可欺。天行有道,人间有正气;不可欺天,当养浩然之气。知道自己不是个完人,更不是圣贤,只是要做个自己看得起自己的文人。说到底,就是要相信天地有正道,人间有正气,做人也就正自己。写这篇短文自勉,不想以此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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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如开车,方向灯坏了,总是容易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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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子很不错
收藏备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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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感恩师兄布施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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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发自内心的体会, 能使我们大彻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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