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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一切有论’(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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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对「一切有」的思想研究,从初期佛教开始直到部派佛教,涵盖内容繁多,笔者不免有部份的研究限制。第一、语言。笔者修习中文为时不长,故文笔表达生涩,未能充分淋漓尽至。第二、本文的研究范围是以巴利南传文献为主,北传文献为辅,关于汉译文献的说一切有部思想,依现存资料来看,笔者无法提供更深入的探究。

第一章主要说明研究动机、目的、范围、文献检讨、方法、限制、以及论文结构。第二章考察《论事》起源与逻辑式,则是探究初期佛教至部派佛教为何产生《论事》,与《论事》的逻辑方式。第三章批判外道「一切」思想,则关注初期佛教对「一切」思想批判所记载的内容,考察初期佛教及同时期的其他宗教对「一切」观点的讨论。

第四章则是部派佛教对「一切有」和「三时实有」早期有部思想所根据,以及在《论事》中对有部的批判与分析:从第一「应理论」到第五「过去明智等论」作义理分析。第五章是继续探讨「一切有论」第六「阿罗汉等论」到第十「经证」,以及透过其他观点在部派之前、《论事》同时早期有部思想,和第三结集之后与《论事》比对。第六章是结论与建议,提出研究成果与笔者的建议。

第二章 《论事》起源与批判逻辑式:如果初期佛教对「一切」的批判是起自佛教与外道的辩论,那么部派佛教时期则是由部派佛教内部对「一切」的争论开始。本文研究核心围绕《论事》中的「一切有论」,并藉以探索上座部对说一切有部如何批判。

从初期佛教至部派佛教,两种批判虽然横跨不同的时代,但彼此仍旧有共同处以及差异性存在。例如,两者对「一切」的定义,皆落在十二处上;而不同之处,则在于方法。初期佛教仅就否定外道观点,从而提出因缘之说,然而《论事》却善用逻辑,进行批判与辩护。双方之自说和他说,皆根据初期佛教经典文献,来护持自身的辩论立场,证成自己的观点。

《论事》面对各个部派的批判情形,充分展示了当时其他派的主张与观点。本文探讨说一切有部的观点,仅依巴利文献记载所示,并以早期有部对「一切」的看法为限,自此有部思想如何演变,不另行强调与深究。

在第二章中,笔者拟分作两条线路,对此展开论述:一、介绍并考察早期佛教至部派佛教,僧团分开的缘由,以及结集背景、三藏相传、继而产生《论事》等历史脉络。二、探讨《论事》与「一切有论」之逻辑模式。

从初期佛教至部派佛教考察阿毘达摩:身为众人的精神导师与教主,佛陀在世时,早期僧团秩序的维持相对稳定,任何问题与疑难发生,皆可诉诸佛陀,以求解决与判理。但佛陀也并非永久住世以解决世界僧团的麻烦与问题,以至于佛教僧团的稳定还需依靠每个出家僧人的彼此合作。因此,为求其团结,从古至今,佛教非常重视一种集会活动,即布萨“诵戒”。

这样的活动,每个月要举办两次,倘若人数少于四人就不诵波提木叉。活动上将利用这个机会,来检查比丘个人的戒律行为,反省自己的持戒是否圆满,或者错误,以及解决的方法。另外,也透过活动施行的期间,提供在家众各种对教团奉献的机会,并增进佛教团体与一般百姓稳定和谐的互动关系。

以大多数在一起生活的僧人言,如果“诵戒”是维系僧团和睦协调的表征,那么反过来说,“不诵戒”的僧众,可能因此而出现纷争,导致僧众无法团结。依《律藏》文献来看,之所以停止诵戒,基本上有很多原因,这里笔者仅提四种在僧团中发生,为此可以不诵戒的情形。

它们是:(一)、“坏戒”。(二)、“坏行”。(三)、“坏见”。(四)、“坏命”。在这些情况下,佛陀允许停止集会而不诵戒。佛教僧团与出家众分开的情形,不仅现代这样,于佛陀住世时便已如此。最能说明这种现象,莫过于提婆达多破僧的故事。

提婆达多因为忌妒其他比丘朋友,得以接受在家信徒的供养,却无一对其供养,所以开始设法让人信仰,于是显用神通让阿闍世太子信仰,得到了太子的奉献。于此原由,称作“坏命”。接着,他又想办法让自己得以控制僧团,提出五事进而把僧伽分裂,此为“坏见”。后来又千方百计企图加害佛陀,此为“坏行”、“坏戒”。从古代以来至今日,僧团常常分裂的原因,都没超过如上原则。

一、第一结集:结集前关键因素是关于 “见”的问题,也许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份结集成因,《律藏》提及了结集的情况:大迦叶尊者提到,佛入灭不久,很多比丘知道后,开始大哭,然而,却有一位老比丘表现得称心满意,认为佛陀入灭前程大好,可以从心所愿,不必担忧再有佛陀教化的督促,大家可以自由自在。

值是之故,也成就了第一结集之因:诸友!尔时有老年出家者名须跋陀罗,坐于众中。诸友!时,老年出家者须跋陀罗告彼诸比丘:“诸友!勿忧!勿愁!我等得脱彼大沙门亦善。此不应困恼我等,今我等若欲则为,若不欲则不为。”大迦叶尊者则说:“诸友!于非法兴而法哀、非律兴而律哀、非法说者强而如法说者弱、非律说者强而如律说者弱之前,我等宜先结集法与律。”

我们也许可以反过来问,如果没有这样的原因,佛教是否会有第一结集出现?笔者不认为第一结集的促成,唯此一因。虽然没有老比丘对佛陀的入灭有如上意见,但在《长部》中却显示了,在佛陀尚未涅槃时,即已鼓励僧团进行结集行动。

故事起于外道宗教领导人尼干子,过世不久徒众就开始争吵,分为两派,因为有这样的前车之鉴,使得周陀尊者有所警觉,而向佛陀禀报,佛陀也准许僧团进行结集。这也许是做为第一结集之因,很重要的一项经验参照。

结集完毕后,问题增生,一部份的比丘对第一结集,颇有微辞,他们共同表达了不接受但也不否定第一结集的看法。笔者认为,正因为有这样的故事保留与流传,时至18部派时期,就很明显有所仿效。于是就有相对自己部派的结集成果,不被接受,或者否定、或无意见……等情形发生。

接受结集问题:在结集过程中,由于另有一群富兰那比丘代表,没有参与结集,于是发生经典确认工作的问题。《律藏》描述说:于一面坐时,诸长老比丘言具寿富兰那:“友!富兰那!诸长老结集法与律,受此结集!”“诸友!结集法与律虽善,然而,我如世尊现前时所闻、所受而受持。”这既不能被视为接受了结集成果,但也无法被认定是对结集抱持怀疑态度或否定。

我们没有其他的根据资以说明,富兰那比丘对首次结集的观点,为何提出这样的说法?背景是什么?当佛陀涅槃不久,印度全国的佛教出家人数有多少,并不得而知。一般而言,佛教有这么大的活动,只有五百阿罗汉能被请选入七叶窟会场,不被邀请者想必来的比被选入场者多。

关于这一点北传律藏记载:富兰那比丘要求大迦叶再召集五百比丘,重做结集;结集完毕后,发现七条戒律,相较之前,彼此互有出入,认为佛陀允许比丘可以进行。另外,文献资料并无载录,除了富兰那比丘外,是否还有其他僧团对第一结集有其他异见。然而无论如何,从这里可以发现,在僧团里出现了“戒同”和“见同”的问题。

阿毘达摩成立的问题:佛教学界经常讨论三藏来源,尤其是论藏的部份系如何成立?据巴利文献说法,时当大迦叶身负主席,优波离受任回答律藏,阿难受任回答经藏,资料并无提及论藏由谁主事负责。虽然没有提到论的部份,在一般的解释中,乃将论藏包含于经之内,一并归由阿难尊者负责:「在洞里雨安居结集法和律,毗那耶律问优波离,经问阿难,胜者之弟子们结集了三藏」。

最后的结论,教人出乎意料:佛陀弟子们结集了三藏。这部份让很多学者怀疑并认为,论是佛陀入灭后才成立。要之如上所言,佛教只有二藏,并无三藏。但根据律藏和经藏,有不少地方曾提到阿毘达摩。这除了是巴利文献的论据问题外,更饶富趣味的是,藏传佛教对第一结集的三藏主事者,存有不一样的看法:认为负责回答律的是优波离,经则是阿难,而论则由大迦叶肩负。

值得留意的是,书中并没有直接用阿毘达摩一词,而用论母取代之,而藏传佛教讲解第一结集,仍旧分为三藏。这点在南传巴利文献虽然没有提及大迦叶回答论藏,但若回顾相当于瞿尼师经的《中部》,却可发现并非没有这个可能性在。因为经典述说,身处森林之比丘,需了解阿毘达摩,而刚好大迦叶的专业正是头陀行。

“诸贤!以林住比丘应遂行修习胜法、胜律。对林住比丘,于胜法、胜律诸有质问者。诸贤!若林住比丘于胜法、胜律之所质问,不能解答,则对彼有人语之,言:此林住具寿于一闲林以无依住,而于胜法、胜律之所质问不能解答,有何意义耶?是故,以林住比丘于胜法、胜律应遂行修习。

诸贤!无事比丘行于无事,当学共论律、阿毘昙。何以故。诸贤!无事比丘行于无事时,或有来问律、阿毘昙。若无事比丘行于无事,不知答律、阿毘昙者,则致比丘诃数诘责。此贤无事,何为行无事,所以者何,此贤无事,行于无事,不知答律及阿毘昙。若至众中,亦致比丘诃数诘责。是故无事比丘行于无事,当学共论律、阿毘昙。”

笔者相信,阿毘达摩早在佛陀在世至第一结集时期,已经创设。无论如何,从上述南传和藏传对第一结集的文献纪录,可以看出大体上都接受了三藏成立的态度。

第二结集:如上所言,第一结集肇因“戒同”和“见同”的分歧,第二结集,主要也是出于 “戒同”的问题。而有耆子比丘提出相关戒的 “十事”问题:「器中盐净 ,两指净 ,近聚落净 ,住处净 ,后听可净 ,常法净 ,不搅乳净,饮闍楼伽酒净 ,无缕边坐具净,金银净。」 出家人能作。以十事来检查,耆子比丘是否依凭“小小戒可舍”?

这些能不能算小小戒,律藏并没有说,陈明德认为:耆子比丘也许是第一结集富兰那比丘的继承团。基本上,小小戒是哪一条,其问题本无定论,因此,第一结集主席大迦叶才做判断为“未制不得制,已制不得坏”。只是过了一百年,耆子比丘便违反了第一结集的原则。此问题都是对戒进行不同解读,从而导致第二结集的举行。

第二次结集,由阿难尊者的弟子一切去长老身任主席,由七百阿罗汉进行第二结集。而耆子诸比丘和其他比丘众共计一万,也做另外的结集,称作「大合诵」,并自许为大众部。从此,佛教分立两大部派:上座部,大众部。

第三结集的背景与《论事》关系:阿育王在位38年期间,佛教传到了部派时期,这一段时间,僧团又发生了重大问题。由佛音的五论注释可知,阿育王原先对佛教十分恭敬,如每日捐钱五十万(三十万供养三宝,十万供养他的师父Nigrodha,十万于四门处理医药)。

后来其他外道无法从中获利,便出家进入佛教,并以自己的观点来说「何为法?」、「何为律?」、「何为世尊教义?」或以苦行方式如:供火、直视太阳、烤身体…等,藉此捣乱佛教内部。因此缘故,一般出家人便不愿与之相处,也因为这样,布萨曾长达七年不再举办。

为此,阿育王邀请了目犍连子帝须商议,并下令招集比丘,分群交叉诘问“大德!佛陀是如何说的?”其中如持「常见」与「断见」者,各以己意为佛陀之说,拥护自身立场,阿育王辨明为外道,便赐白衣令其还俗,时有六万人。


待清整佛教完毕,僧团始能进行布萨,此因才举办第三结集,且编辑了《论事》:在会场里,目犍连子帝须为了要提防已发生、将发生的那些事,就广说如来已予的论母之义,再取来一千经:自说五百经、他说五百经,以说此广泛的论事来抑制他说。然而,纵使进行结集,却也不能使派别与派别之间彼此团结,也许正因此才分为18部派。

根据南传佛教首要的历史书《岛史》,说明佛教从第二结集到第三结集,十八部派如何产生出来的情况,有几项重点可资观察。例如耆子诸比丘破坏第一结集根本之辑录,举办另外的结集,作新律、新经,则是假律、假经,挪动律经及五部尼柯耶内容…等等。

笔者认为,也许这一点正是导致北传《阿含经》和南传《尼柯耶》不能完全相应的主要原因。此外,尚未第三结集之前,南传上座部阿毘达摩原本只有六论,而不是七论,直到透过第三结集,也许把《论事》含括入论藏之中,遂演变成至今现存的南传七部论。

由上座等放逐的恶比丘跋犊子,向众多之人说非法,集合一万人进行结集法。所以此法之结集,称为大合诵。此大合诵之比丘等,是决定违背正法之教,破坏根本之辑录而作其他之辑录。彼等于某处所辑录之经,移至其他之处,于五部破坏法、议。比丘等于一门说、无异门说、了义、不了义亦皆不分辨,彼等从佛陀密意所说,放置于余处,彼等于文中失去众多之真义。

彼等诸比丘弃一部甚深之经、律,而作类似奇异之经、律。律内容之摘要,唯波利婆罗、阿毘达磨之六论、无碍解道、义释、本生之一部,除此而外,彼等造作不同者。彼等舍弃关于名词、自性、措辞、文体修饰之原则,以改作其全部。彼等之大合诵等,是最初之分派,彼等而发生数多分派。

其后,彼等分派中分起分裂。即牛家、一说之比丘等分离为二部。其后牛家中亦分二派,即多闻、说假之比丘等分离为二部。如是再由大合诵,分裂为制多山论师等。此等之五派,皆是由来于大合诵,彼等破灭义、法结集之一部份,削除结处之一部,以改造其等。彼等舍弃关于名词、自性、措辞、文体修饰之原则,以改作其全部。

于上座部再起分裂,即化地、犊子之比丘等分离为二部。犊子部中又起分法上、贤冑、六城及正量四派。其后化地部中起分二派,说一切有、法护之比丘等分离为二部。由说一切有而饮光,由饮光而说转,由此次第更起经说。

由上座分出此等十一派,破灭义、法结集之部份,削灭结处之一部,彼等以改作其等。彼等舍弃关于名词、自性、措辞、文体修饰之原则,以改作其全部。十七之分派与正统之一派,彼等全部十八部派。最上之上座部,恰如尼俱律陀之大树,无遗漏亦无附加,是完全胜者之教,余派如树生荆棘。于初之百年中,无任何之分裂,但至第二之百年,于胜者之教中,生起十七之异派。

由上述《大史》的引文,很明显可以看出,佛教僧团的分裂情形,在第一、二结集只是对戒或者其他思想,各自存有不同的看法与意见,但据《岛史》所言,从第二至第三结集,有些部派僧团不仅对见存有异别,更进一步否定了之前的结集成果,而生产假律、假经。

部派佛教时期,所谓的非佛说假律、假经,相应部注释以为非佛说,如:秘密律,秘密维善塔拉本生经,秘密大药本生经,色藏,秘密鸯伽摩藏,方广藏…等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部派佛教的历史更显复杂而难解,到底是什么原因才延伸出各个部派?为此,笔者推断两个结论:见和戒的差异性。

上座部虽然传统地恪守,但也不能拒绝《论事》是在这段时期产生出来的事实,笔者认为,因为保守的风格,后来上座部才刻意将《论事》摆在《论藏》之中,并且清楚地表明是目犍连子帝须按照佛陀本怀,论母所编。否则为何不把它排在《律藏》或《经藏》里面?究其原因,恐怕是不愿后人将《论事》误解为全是佛说之言。此外,为了预防《三藏》的损坏,早期就有安排人员,负责继承与相传。

据《岛史》十八部派总结如下:上座部、大众部、化地部、犊子部、鸡胤部、一说部、制多部、说一切有部、法藏部、多闻部、说假部、饮光部、法上部、贤冑部、密林山部、正量部、说转部、说经部。此外,在十八部派之外,另有案达派。

三藏与继承师:(一)《律藏》继承师,根据汉译律藏注解书《善见律毘婆沙》,自第一结集至第三结集,早期佛教负责传护律藏的长老,共有五位,分别是:优波离、大象拘、苏那拘、悉伽符、目犍连子帝须。尔时佛住毘兰若,此根本律藏初如是说,长老优波离佛前持。佛未涅槃时,六通阿罗汉无数,从优波离受。世尊涅槃后,大德迦叶为初,诸大悲众集阎浮利地中,谁能持?优波离为初,诸律师次第持,乃至第三大众诸大德持。

令次第说师名字:优波离、大象拘、苏那拘、悉伽符、目犍连子帝须,五人得胜烦恼。次第阎浮利地中持律亦不断,乃至第三结集一切诸律师。如上所言,传承律藏的重要人物,计有五位,目犍连子帝须以「继承师」的角色出现于两地方,其一是如引文所述的律师角度,其二为论师。

《论事》继承师:回顾当时佛教的大混乱情况,为了妥善处理佛教的问题,原则上需要依靠「律」来审判。尤其是处理有关布萨一类,七年不再举办并与律密切相关的问题时,更是无法回避。笔者倾向认同上述经文称目犍连子帝须作为律师的身份。若是如此,那么又该怎么看待《论事》呢?为何将它置入《论藏》而不安排在《律藏》?

据《岛史》提及六论来看,笔者认为《论事》不被括入《律藏》,是因为《论事》是上座部第三次结集的重要手段,此部论的出现,主要目的是清整其他部派思想,内容专就其他派的论争而发,其论题散见于各个部派思想,既困难、复杂且不易理解,是故不将它列入《律藏》或《经藏》,后两者是较为纯粹的佛教原始教义,而可能是佛教传入斯里兰卡后,才把论事补于《论藏》。话说回来,佛教未传入斯里兰卡前,它和其他六论已然具有,这是可证的。

《经藏》继承师:据长部注释《吉祥悦意》记载,经藏的继承师:「长部」为阿难,「中部」继承师是舍利弗的弟子,「相应部」由大迦叶负责,「增支部」则是阿那律,至于「小部」并无显示由谁担任继承师或负责人,仅提及小部内容如何不断地继续相传。「小部」的继承师悬缺问题虽难以证明为谁负责,不过在南北传却有些共同内容例如法句、长老偈等。

此外,在论及第一结集时曾提到的西藏文献和这里两相比对,双方说法不相一致:南传注释书解释为大迦叶继承「相应部」,但藏传认为其负责的是「论」,两者文献所言都有其可能性,这在底下论藏继承师一小节将会述及。

《论藏》继承师:在《殊胜义》法集论注释书中,明确点出了十五位论师继承人。据此资料,早初传承论的是舍利弗,一般佛教史学界谈到第一结集时,大部份都把研究重点放在三位重要人物身上:大迦叶、阿难、优波离。而其他477位参与结集的比丘,则咸少探讨。

因为文献中只提到阿难和优波离回答经、律,无人答论藏,所以很多学者对阿毘达摩的看法,便予以否定。否定阿毘达摩不只现代学者,此看法在古代已出现了,《殊胜义》也提到对不信阿毘达摩者该举罪。

所谓没有记载有人回答阿毘达摩,并不见得能够证明阿毘达摩在早期佛教尚未成立。场上其他477位比丘众,一定会有不少舍利弗的学生,并身从长老读过阿毘达摩。所以最后总结律藏才会提到“胜者之弟子们结集了三藏”,此责任不能仅由三位长老承担总揽。

阿毘达摩的问题复杂,因为相关故事、人物、时间、来源尽不相同,又有早期与晚期之分,一、是上座部的阿毘达摩,二、是说一切有部的阿毘达摩。学界对「论」是否为佛说,有的持接受态度,有的存有高度怀疑。对此,笔者以为,从第一结集起就有了阿毘达摩。
选摘于释阿难《论事对“一切有论”批判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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