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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开示] 持诵《金刚经》得定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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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帖}持诵金刚经得定要决

作者:耕云先生    文章来源:录自耕云禅学基金会《解惑录》 2005-8-17
http://www.fjdh.com/Article/HTML/Article_20050817191928.html
  六祖闻客诵金刚经有省,谒黄梅五祖,为说金刚经而大彻大悟,佛门佳话,人尽皆知。其后历代圣贤,从金刚经及六祖坛经悟道者,亦所多在,只如近世人诵经者多,悟道者少,其故安在?想与根器及对于经义领悟与持诵方法正确与否有关吧!
  我也是诵经有年的人,却是鲜有受用,于经义一知半解,且所解亦非了义。为此数年前专诚拜谒耕云老师请教,承他菩萨低眉,向我说了两小时法,茅塞顿开,谨录精要,提供参考。


持诵金刚经得定要决
  一、 佛法简要之诀,在“离分别”。一部楞枷经精义,也只是教人“离六十二见的分别心”,但必须放下万缘,始能做到“离分别”。放下万缘,并非意要“出世”,坛经明白示人:“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修行在家亦得”,“正见名出世,邪见名世间,邪正尽打却,菩提性宛然”。放下自己的攀缘心和世情俗虑,就是真正的放下,与工作环境、家庭环境没太大的关系。能离分别,则“照体独立”,不妨“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杂无染”,便是十字街头好修行,火中生红莲。
  二、 佛法舍摩诃般若波罗密,其余尽属方便,咸非真实;“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唯此一佛乘,无二亦无三”,又有“五度如盲,般若作眼”之说。所谓一真不二,非般若而何?离开摩诃般若波罗密,即无三昧、正定、正受可得。所以佛说:“若有人能于此经(金刚经)受持读诵……皆能成就无量无边功德”。如何持诵呢?持诵前放下万缘,以最诚最恭敬最信实的心,不起分别,一气呵成,朗诵一卷乃至二三卷,且最好持诵不分段的,诵毕合卷,返观自心,当下便入金刚定中;以此为基,善加保任,即保持此刻的安祥无杂念状态,信任此心即是‘觉’,即是正受,莫令其它俗情去扰乱它,它是非常珍贵难得的。这样保持愈久,进步愈快。此一方便,试之障轻者,百试不爽,障重者若持之以恒,亦渐入佳境,功不唐捐,利根者即透初关境界矣。
  三、 所谓看自心即是观照,观照者“念上有无念”也。此境界于朗诵金刚经愈多,愈无分别,保任愈久,进步愈快。古德所谓“照顾脚下”,意即观照自心而不忽略一念萌生,起码自己每一分秒都要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不怕念起,只怕觉迟”。经云:“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稀有功德”,其意在信自心本来清净——无念、无相、无住,如是则实相显。亦即菩提戒经云“我本元自性清净”之意,若向心外作计,则心外有法,显非“正法”。
  四、 世人诵经不得力者,病在不能会归自心,而与经对立成二,不契不二法门,焉能悟入?六祖云:“心迷法华转,心悟转法华,诵经久不明,与义作仇家,无念念即正,有念念成邪,有无俱不计,常御白牛车”,便是最好说明。世人诵经久不明, 乃由世情俗虑放不下及知解难记,致为净业之障。一旦知解销净、俗情淡化,般若立显,益以自肯承当,“自心是佛,离心无别佛”,不是穷子,当下便了。所以诵经若能一一会归自心,一一印之自心,宁有心外之法?宁有一义可立?经云:“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又云:“何以故?如来所说法,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又云:“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又云:“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从上便知,经中随立随破,无非破除当人我法二执,理事二障。所以诵金刚经不贵分别晓义,而贵朗诵后合经返观自心——离心意识,久之必获金刚心,其迟疾胥视当人根基深浅、障之轻重、保任工夫久暂而定,起码般若种子“一入识田、便为道种”,智慧日增,固不待言。
  五、金刚经只是写出悟了的人的生活情调而已,毫无理路,是其尊贵之处。注愈多,义愈晦;若看注,以六祖说金刚经口诀为言简理当,令人易晓而不惑,若能同时读六祖法宝坛经,更易显发。倘以佛法作学问知识研究,势必加重理事二执,非佛出事本怀。盖理执不去,难登离执禅定,离执禅定已登无学位矣。
  六、悟,原本是人人本来之心,而悟有理事二者,缺一不名圆满。理须到山穷水尽臻于“众理具万事出”之根源处,始名到家;事即必达“照见五蕴皆空”之境,方有自由分。以此为基,上上增进,以至时时处处、语默动静,皆定慧等持,始能为人,否则尽名“体不具”,尽名“半熟”,亦名“得少为足”。勉之!
发表于 2011-6-1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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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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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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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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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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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共修甚深般若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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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法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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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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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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