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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 《竹窗随笔》白话译解(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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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译解者:常念弥陀。

缘起

莲池大师,明代高僧,又为净土宗第八代祖师。大师未出家前,邻家有一老婆婆,她的丈夫原先坚持念佛,临终自在往生,大师听说后深为感动,从此全心寄托净土念佛。大师朴实简淡,终身一袭布衣,一顶麻布蚊帐用了几十年。文殊菩萨曾化为童子来参大师。大师见到童子便问:“两脚有泥,必是远来客。”童子说:“闻知莲池水,特来洗一洗。”大师一生精修广弘净土,临终前半月预知往生时间,说:“我将到其他地方去。”后来又用茶汤供养众僧,告诉大家明日将行。弟子们哀请留下遗嘱,大师开示:“老实念佛,莫换题目。”说完向西称佛名号而逝。

《竹窗随笔》是大师晚年的随笔文集,共分三册,形式效仿《容斋随笔》,语言简练,内容和含义却十分深刻而丰富。全文总共四百二十七篇,每一篇都能给人以无限的启迪。其中大师的思想、见解、议论及感受,读了使人感愧万分,获益无穷。虽然已过数百年,言谈所指好像就是现在,大师好像就在身边。但今天的人对古文越来越生疏,理解越来越困难,恐怕这样的瑰宝不能为更多的人分享,被真学子当面错过。所以译者不顾冒昧浅陋,只凭敬仰之心,奋力译解,以期读者能够通达大师的深意,不负大师竹窗下的殷切厚望,就如大师所说:“只要能利于众生,其它还有什么顾及呢?

常念弥陀 2010年5月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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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1. 僧无为

【原文】 吴江流庆庵无为能公。齿先予。德先予。出家先予。予蚤岁游苏湖间。与同堂坐禅。及予住云栖。公来受戒。求列名弟子。予谢不允。则固请曰。昔普慧普贤二大菩萨尚求入匡庐莲社。我何人斯。自绝佳会。不得已。如董萝石谒新建故事。许之。以贤下愚。有古人风。笔之以劝后进。

【译文】 吴江流庆庵的无为能公,他的年龄比我大,德行比我高,出家也比我早。我早年云游在苏州太湖一带,曾与他同堂坐禅。到后来我住持云栖寺,他来受戒,请求做我的弟子。我婉言谢绝,他坚持说:“从前普贤、普慧二位大菩萨还要求加入庐山慧远大师创建的白莲社,我是什么人呢,自己断绝好机会?”我实在不得已,只好效仿“董萝石拜王阳明为师”的故事,答应他的请求。以无为能公的贤明来屈就我这个愚人,有古人的朴实风度,因此记录下来,可以劝勉后来的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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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2. 人命呼吸间

2. 人命呼吸间

【原文】 一僧瘵疾经年。久惫枕席。众知必死。而彼无死想。语之死。辄不怿。予使人直告。令速治后事。一心正念。彼谓男病忌生日前。过期当徐议之耳。本月十七日乃其始生。先一日奄忽。吁。人命在呼吸间。佛为无病人言之也。况垂死而不悟。悲夫。

【译文】 一位僧人患肺病有很多年了,长期卧床不起。众人都知道他会死,而他自己没有会死的打算。对他提到死,就不高兴。我让人对他直言相告:“劝他赶快安排后事,一心保持正念。”他却说“男人病危忌讳在生日前,过了生日再慢慢商量吧”。本月十七日是他的生日,在生日的前一天就突然死了。吁!“人命在呼吸间”这句话,是佛对没病的人说的,何况病到要死的人而不觉悟,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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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3. 古今著述

【原文】 予在家时。于友人钱启东家。一道者因予语及出家。渠云。不在出家。只贵得明师耳。予时未以为然。又一道者云。玄门文字。须看上古圣贤所作。近代者多出臆见。不足信。予时亦未以为然。今思二言皆有深意。虽未必尽然。而未必不然也。以例吾宗。亦复如是。因识之。

【译文】 我还没有出家时,曾在朋友钱启东家聚会。一位修道者因我提到出家的事,他说:“问题不在出不出家,重要的是遇到明师啊。”我当时并不以为然。又有一位修道者说:“世外方面的书,必须要看上古圣贤所作的,近代人大多是自己想像的,不值得相信。”我当时也不认可他的说法。现在回想二位的话都是有深意的,虽然未必完全对,但也未必不完全对。以我佛门为例,也是这个道理,因而有新的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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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4. 儒释和会

【原文】 有聪明人。以禅宗与儒典和会。此不惟慧解圆融。亦引进诸浅识者。不复以儒谤释。其意固甚美矣。虽然。据粗言细语。皆第一义。则诚然诚然。若按文析理。穷深极微。则翻成戏论。已入门者又不可不知也。

【译文】 有聪明的人,将禅宗与儒家经典会合到一起。这不只是慧解圆融,也是引导见识肤浅的人,不再以儒家的立场攻击佛教,本意还是很好啊。当然,根据“粗言细语,皆第一义”这句话,那也是可以的。如果按文字去分析道理,过分的深入,过分的细微,那反倒成戏说了。已经进入佛门的人不可不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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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5. 楞严(一)

【原文】 天如集楞严会解。或曰。此天如之楞严。非释迦之楞严也。予谓此语虽是。而新学执此。遂欲尽废古人注疏。则非也。即尽废注疏。单存白文。独不曰。此释迦之楞严。非自己之楞严乎。则经可废也。何况注疏。又不曰。自己之楞严遍一切处乎。则诸子百家。及至樵歌牧唱。皆不可废也。何况注疏。

【译文】 元代天如惟则禅师会集《楞严经》的注解。有人说:“这是天如的楞严,不是释迦佛的楞严。”我认为这话虽然有道理,但初学佛的人执着这句话,于是要完全废弃古人的注解,那就错了。假如完全废弃注解,单单存留《楞严经》原文,难道不会有人说,这是释迦佛的楞严,不是自己的楞严吗?那么经都可以废了,何况注解!又难道不会有人说,自己的楞严遍及一切地方吗?那诸子百家的著作,以及砍柴唱的山歌、放牧唱的牧歌,都不可以废弃啊,何况《楞严经》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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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6. 楞严(二)

【原文】 不独楞严。近时于诸经大都不用注疏。夫不泥先入之言。而直究本文之旨。诚为有见。然因是成风。乃至逞其胸臆。冀胜古以为高。而曲解僻说者有矣。新学无知。反为所误。且古人胜今人处极多。其不及者什一。今人不如古人处极多。其胜者百一。则孰若姑存之。喻如学艺者。必先遵师教以为绳矩。他时后日。神机妙手。超过其师。谁得而限之也。而何必汲汲于求胜也。而况乎终不出于古人之范围也。

【译文】 不只是《楞严经》如此,近期的其它经典也大都不用注解,因不局限于前人的观点,避免先入为主,而直接探究经文的本意,也的确是有见地。但这样成了风气,甚至逞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臆断,以为胜过古人就是高明了,而歪理邪说就混在其中了啊!初学的人浅见无知,反而会被误导。再说古人胜过今人是非常多的,不好的是十里挑一;而今人不如古人的也非常多,能胜过古人的是百里挑一,所以哪个应该存留呢 (此句似该翻为:倒不如姑且存留古人的注解 – 豹狮虎)?譬如世间学艺的人,必先遵从老师的教导,作为自己的规矩,等到以后的时日,成为神机妙手,那时超过老师,谁还能限制你呢?何必现在急急忙忙求胜心切呢?而实际上还是超不出古人的范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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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7. 礼忏功德

【原文】 姑苏曹鲁川居士为予言。有女在夫家。夏坐室中。一蛇从墙上逐鸽。堕庭心。家人见而毙之。数日后。蛇附女作语。鲁川往视。则云。我昔为荆州守。高欢反。追我至江浒。遂死江中。我父母妻子不知安否。鲁川惊曰。欢六朝时人。今历隋唐宋元而至大明矣。鬼方悟死久。并知为蛇。曰。既作蛇。死亦无恨。但为我礼梁皇忏一部。吾行矣。乃延泗洲寺僧定空礼忏。忏毕。索斋。为施斛食一坛。明日女安稳如故。忏之义大矣哉。

【译文】 苏州曹鲁川居士给我讲,他有个女儿在男方家,夏天坐在屋里,见一条蛇在墙上追逐鸽子,蛇坠落到院子里,被男方家人看见打死了。过了几天后,蛇的魂魄附在他女儿身上说话。鲁川前去看望,他女儿说:“我以前为荆州太守,当时高欢造反,追我到江边,结果死在江里了,我父母妻子不知是否平安?”鲁川很惊讶地说:“高欢是六朝时代的人,到现在已经经过隋、唐、宋、元,到了大明朝了。”鬼这才醒悟到自己死了很久了,并且才知道自己变为蛇了,说道:“既然做蛇了,死也没有什么怨恨,但希望为我做忏悔佛事,礼拜《梁皇忏》一部,我就走了。”于是延请泗洲寺的僧人定空师父主持礼忏。忏悔完毕后,鬼要吃斋饭,便给它一大坛施食。第二天,曹鲁川的女儿安安静静和以前一样,礼忏施食的意义太大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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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8. 充口

【原文】 晋何胤谓。鳝蟹就死。犹有知而可悯。至于车螯蚶蛎。眉目内缺。唇吻外缄。不荣不瘁。草木弗若。无声无臭。瓦砾何异。固宜长充庖厨。永为口食。噫。是何言欤。此等虽无眉目唇吻荣瘁声臭。宁无形质运动乎。有形质而能运动者。皆有知也。汝不知其有知耳。况眉目等实无不具。特至微细。非凡目所见。而欲永为口食。胤之罪上通于天矣。

【译文】 南朝何胤曾说:“鳝蟹被杀,还有恐惧的知觉是可以怜悯的。至于海洋中的带壳软体动物,体内缺少眉目,体外不见口齿,不知好歹,不如草木,无声无息,与砖瓦碎石有什么区别呢?因此可以长期当作厨房原料,永远为我们的食物。”噫!这是什么话呀!这些生物虽然没有眉目口鼻,不痛不痒,无声无息,难道没有一个形体在运动吗?有形体而能运动的生物,都有知觉啊,是你不知道它们有知觉罢了。况且眉目等实际上不是没有,是特别微细,不是普通的目力所能看得见的,而要把这样的动物永远充为口食,那罪过大到天上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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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9. 东门黄犬

【原文】 李斯临刑。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斯盖悔今之富贵而死。不若昔之贫贱而生也。宁思兔逢鹰犬。不犹己之罹斧钺乎。兔灭群。汝夷族。适相当耳。不知其罪而反羡之。至死不悟者。李斯之父子欤。

【译文】 秦朝的李斯被赵高陷害临刑时,对他儿子说:“我想和你再次牵着黄犬,带着苍鹰,走出上蔡东门,去捕猎狡兔,还可能吗?”于是父子相对哭泣,并且被诛灭三族。李斯的意思是后悔有今天的富贵而死,不如往昔的贫贱而活着。却没有想想,兔子遭遇鹰犬杀害,不就像自己被刀斧杀害一样吗?兔群被灭,你的三族被杀,是差不多啊。不知道自己的罪过,反而怀念那种行为,至死不悟的人,就是李斯父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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