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019|回复: 10

[大德开示] 谦——识得一字,胜过千金!——曾仕强教授讲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2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常常听说:“一字千金”,这话是不是太夸张了呢?
那么,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哪个字是真的就值“千金”?


有!识得此一字,绝对胜过得千金!

我们都希望能得到佛菩萨、上天、神明、贵人等等的帮助,使自己的人生能吉祥如意。求人不如求己,只要我们能按照古圣先贤们的教导去实践,绝对可以得到满意的效果!
----------------------------------------------------------------------

老子言:
天道如张弓,高者抑之,下者举之;
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即裒多益寡之意也。

管子言:
斗斛之盈满,人概之;
家施之盈满,天概之。
即称物平施之意也。
君子法天而已。





《易经》谈到谦卦时,特别从四方面加以肯定,原文是:“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说得更清楚些,这句话的意思是“天的法则是减损满盈者而增益谦卑者,地的法则是改变满盈者而流注谦卑者,鬼神的法则是加害满盈者而福佑谦卑者,人的法则是厌恶满盈者而喜爱谦卑者。

在此,所谓的法则,是指运作的规则以及最后的结果。
因此,谦虚的人,不是时时刻刻受到福佑吗?在每一方面都获得帮助吗?
所以说,谦虚纳百福。


真正要做到谦虚,必须先具备卓越的条件,亦即趁着年轻时努力上进,并且像孔子一样,以“好学”自许。

孔子自认比别人更好学,这种想法依然符合谦虚的原则,因为“好学”表示自己有所不足,而不是想要凌驾在别人之上来夸耀自己。

孔子进一步说明谦卦的内涵,他说:“劳苦而不夸耀,有功而不自认为有德,真是忠厚到了极点。这是说那些有功绩依然谦下待人的人。德行要讲求盛美,礼仪要讲求恭敬,而谦卑正是使人恭敬以致保存自己地位的坦途啊!”


今天是个讲求表现自我、积极进取的时代,而其结果往往是人际关系日渐疏离,个人也陷于孤立无援的处境。

那么,如何恢复人与人之间比较正常的互动关系呢?

翻阅《易经》,可知六十四卦中,很少有一卦的六爻(亦即人生的六个阶段或位置)是全部顺利如意的。但是,谦卦正好符合此一期许,六爻“非吉则利”,不是吉就利,那么我们又何乐不为呢?


问题在于,谦卦需要靠“修养”来成就。在增益自己的才干时,同时必须磨练心志,认清以下三点:

一,自己还有无限的成长空间;
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三,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
自己若是志得意满,很快,就会有年轻人跟上来,然后也必将超越自己有限的成就。


山隐伏在地之下,有一个好处,就是:表面是平地,所以不必比较底下谁的山比较高。因此,如果人人皆谦虚,则人际相处也必然和乐融融,不用争长竞短,徒然造成烦恼与是非。

不过,谦虚绝不是虚伪。
真正的德行,无不以“真诚”为前提。

孔子说:“当仁,不让于师。

学生对老师礼让,原本是应该的;但是,遇到人生应该做的事,如助人救人,则学生不妨勇于实践。

我是教书的人,这几年有一句座右铭,就是:“当仁,不让于生。”
遇到正义之事,我不会让学生先做,而要以身作则。
重要的是,做了之后不要记在心上,更不可自以为有德。

真诚是为了敏于行动,谦虚则是人生的常理。
真正做到谦虚,则不论是否得到福佑,自己内心也会有乐天知命之感,这不是幸福的保障吗?


                            ——台湾师范大学 曾仕强教授 (节录)(转自般若网:http://www.bore.cc/view-18213/)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净土一莲 + 1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11-2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26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26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真正的德行,无不以“真诚”为前提。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发表于 2010-11-26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2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26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3-1 11:14 , Processed in 6.915829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