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002|回复: 1

[大德开示] 识别魔众的武器(二)----宣化上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2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宣化上人主讲
【注一二】上人于一九八三年一月补述
    ‘候得其便’,就是得他‘贪欲’这两个字,把门开开。所以,不容易了解它这个经文的意思,就差这么一点哪!

【注一三】上人于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补述
    ‘飞精附人,口说经法’,这可以是两个讲法:可以说魔是附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来给这个人说法;也可以说是魔附到修定人的身上。这两个意思都可以存在的,不是单单一个意思。

     在想阴时,这个飞精不能附到这修道人身上,不能把他的心给迷住。好像现在某人在那儿修行修行,但是他又打太极拳,又大喊大叫的,可是他心里明白,知道这是不对的,这就是这个邪没能把他的心给迷住。要是不修行的人呢?或者他一迷,就连心也不懂了,什么也不明白,不知道邪这个东西来了。做了什么事情,一般不修行的人就这样。

     那个邪一来,他就讲;讲完,邪过去了,你问他方才干什么来了?他说:‘我不知道呢!’这就是迷住了,把那个心——性灵——都给迷住了。那个没有迷住的,就是他心里还明白。这种种的意思都要懂得,不是单单一个的。如果单单说是邪附到旁人身上,这也是不圆满的。这都有可能的,都是不一定的,你把它想得可以往左走,也可以往右走,可以往前走,也可以往后退的,这都不是决定辞。

     在注解上,只要你讲得有道理,怎么讲都可以的。但翻译经文,你不能照注解上的意思翻。经文就好像海似的,注解就好像是其他的河流似的,一条条地怎么样流来都可以,但你不能拿河流就当海了。

【注一四】上人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日补述
    这不要太执著,这个经文怎么说,这都是说一个样子给人听,不一定是这样子的。你要知道这里边不只是五十种,五百种、五千种、五万种都有的,说不完那么多的,这都是一个总括。总括,你们也不要拿它当怎么样高深奥妙那么想,就把它当很平常的人在说话那样,不是尽钻牛角尖。

     我讲经都叫浅释,我不深释。我讲经只要人能听得懂,我的意思和人的意思大家互相都懂了,不要往太深了想。往深了想,谁也讲不完。不要钻窟窿,这一定是怎么回事。尤其这是翻译的,不一定都是一字不可去,一字不可添的,它和梵文都有出入的。所以你把总的意思得到了,就都没有问题了。这不要细追究它,在文字上用功夫。

     弟子:到了想阴,天魔就不能直接扰乱他的心性,而要附到他人的身上来扰乱这修定人的定力。
     上人:这就是好像你这修道的人,常常遇到那鬼上身的人,就来或者和你讲法啊,或者和你较量高低啊。

     你们知不知道万佛城有一个人,他是普吉利(柏克莱)大学的一个学生,很多条蛇跟著他。你们没有看见,果真在金山寺看见他那个蛇和我斗法。噢!那个威风不得了的。他在这儿,那帮蛇就来这个地方和我斗、斗,大约有十多年了。他到了万佛城,病就逐渐好;回到普吉利去读书,病就发作。他自己知道他身上有很多条蛇。这些蛇是被他杀的,都来和他要命的。我现在就是用善法来和它们讲和,给他们调和。它听,我也这么讲;不听,我也这么讲,慢慢来。这十多年了,他这个蛇跑了很多,现在还有几条在身上,以前是一大帮。这就是这一类的嘛!

     弟子:如果住到万佛城来,那些东西就不敢来找。
     上人:不是不敢啊!一样来的。你看它和我斗法,那个神气很厉害的,先跪著,跪跪就站起来,瞪著眼睛和我来比画。喘大气,呼叱呼叱的,唉!那比猫叫还厉害,比猫呼吸气还厉害。
    弟子:那师父怎样?骂他一顿?
    上人:我也不骂,我像没有那么回事似的。他们看著我没有那么回事,其实我就是把它度了嘛!它对我敌对,我对它不敌对。不像以前我用降伏法,现在不用这个,我现在用息灾法。
    弟子:色阴尽的时候,邪魔不能附到修行人身上,要附到另外一个人身上。可是也有一种讲法,说它可以直接附到修行人身上?
    上人:这千变万化的,它或者附到一只猫身上都有的。这个就看你认识它不认识它,它附到其他动物身上也不一定的。
    弟子:修行人本人身上呢?
    上人:它进不去了。
    弟子:可是以前上人讲五十阴魔时,说它也可以附到修行人本人身上?
    上人:No(不),我方才没有说吗!这个都不是一定的,这只是举出一个例子,不是仅仅这样子,这千变万化,它一个可以分成很多的。
    弟子:可是,刚才上人又说,它进不到那个修行人本身?
    上人:那个修行人他真若修行,它到不了的,那因为有护法保护著他。
    弟子:如果那修行人打起妄想来,那就......
    上人:那就来啦!
    弟子:就好像我们住在万佛圣城,守师父的规矩,他们就来不了;如果我们不守规矩,他们就来了。
    上人:外面有很多人来到这儿,身上已经带著很多邪魔外道、妖魔鬼怪,那护法菩萨也不挡著他,说你不要进来。我们这是慈悲嘛!所以我们这儿不是那么戒备森严的,我也不防备。
    弟子:所以如果这个人他真修行的时候,就进不来;他如果不修行,又开始打妄想,它就来了。
    上人:嗯,这就是以邪引邪嘛!
    弟子:不是说进不了,就永远进不了。好像悟达国师,他起了一念贡高心......
    上人:嗯,就是这个。这说得很清楚嘛!
    弟子:本来十世都进不了,结果一念差了,就进来了......
    上人:就来找他来了,要命来了嘛!
    弟子:所以你说进得了?还是进不了?这没有一定的。真修行,就进不了;不修行,就进得了。
    上人:嗯,这没有一定的。但有言说,都无实义,你把这个道理懂了,不要太追究它。这里边都是有千变万化的,我方才没说吗!这五十种,五百种、五千种、五万种都可以变化出来的。不要在这例子上用功夫,这是举一隅,你要知道其他的,变化的。总而言之,但有言说,都无实义。所以你可以说一切经都是假的,但是要在这个假的里找真理。哪一部经说得有道理,都可以信的。它没有道理,不正确的,都不要信的。

【注一五】上人于一九八三年一月补述
    昨天有人说,某某人念念佛就跳起来了,好像跳舞一样,这都叫飞精附人。他自己不知道,还以为:噢!入了三昧了。这么样天真活泼,蹦蹦跳跳的,像个兔子似的。

【注一六】上人于一九八三年一月补述
     魔很聪明的,他看这人有什么贪心,魔就用什么方法来诱惑你,所以我们修行人也不用念什么咒,也不必用什么法,就老老实实的,不争、不贪、不求、不自私、不自利,埋头苦干,好好修行,什么魔也没有办法你。你一有贪心,一有侥幸心,想要占便宜,找捷径,就容易著魔的。因为魔的智慧很高,他看你这修行人到什么程度了,用什么方法来可以引诱你,就用什么方法。至于他选什么人,这个对象不是什么问题,这个人只是给他做一个假招牌在那里,他就利用这个人,用种种的法来诱惑你。我们修道的人,如果没有自私自利的心,什么魔也不怕的。

【注一七】上人于一九八三年一月补述
     我们若能没有贪欲,什么麻烦也没有;你有贪欲,什么事情都发生出来了。世界万事万物万类,什么都是由这个贪欲生出来的。所以说‘一念不生全体现’,若没有贪欲这个念,佛性就现前了。‘六根忽动被云遮’,这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一著到境界上,就好像云彩把天空遮起来,现不出太阳光了。这六根,它根本在什么地方?就因为一个贪欲!贪欲放不下,所以六根就变成六贼,六识就生出来了。你要是没有贪欲,六根这贼也不贼了,识也不识了,什么都返本还原了,什么麻烦也没有了。所以各位要注意这点,就是看你有贪欲、没有贪欲。你若有贪欲,那和魔还没有分开;没有贪欲了,和佛也就合股了。

【注一八】上人于一九八三年一月补述
    现在是研究的时候,继续一个一个地研究完了,大家就能明白多一点。现在才刚刚研究,有的会懂的,有的不会懂的。所以每一个人上来,不是问谁问题,就是互相研究自己所看到的,自己的见解。好像刚才有人上来讲的,他的见解这是对的。至于这个色蕴破了,我相空了,没有我相了,凡是有形有色的,有所质碍的都会空了。你若不明白,可以拿经文看多几遍,自然就懂了。

     至于一切的宗教,当然都是在这五蕴里头转的,你看后面的文说:师父和徒弟俱遭王难。这如果不是一个宗教,怎么会有师父徒弟?他们得到一点,就得少为足,就立一个宗教,说他们那个是真的,他们是什么什么......。我们也不必指出来哪一个宗教,就用一种代名词说某一个宗教,不必把它名字说清楚,这就可以明白它了。至于你说一定要知道他们是从哪个蕴来的,在哪个地方。这就在于你自己和我们每个人,要是把这五十种阴魔都研究清楚了,就都会知道他们是在什么程度上。

      所以你们不是问问题,是研究问题。我们互相研究,谁也不一定答覆谁的问题,因为智慧都是平等的。我们研究出来,大家认为这道理对了,那就是对了。我们把大家的意见,都集中起来,将来出〈五十阴魔〉的时候,把大家的意思都加进去。所以这是共同来研究,不是谁问谁的问题,谁都有权利发挥意见。

     为什么单独要两个人念呢?因为他们这两个人的中文、英文,都过得去。把大略的意思讲一讲,如果有不圆满的地方,谁都可以发言的,并不是问问题。这不是讲《梵网经》,我们现在是研究的性质。在研究的性质上,大家都平等的,谁也不需要请法,也不需要怎样,就是大家共同来研究,做研究学问的一种态度。大家谁也不是和谁辩论,就是谁有什么意见,都可以发挥出来,是这样子的。你们各位说这个方法好不好?
发表于 2010-10-2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2-19 19:31 , Processed in 0.377912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