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2334|回复: 18

[佛化生活] 淡然居士告别在家生活,投身清净梵行出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28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贴

  告别在家生活,投身清净梵行
  (2009-11-12 12:21:3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1b0f370100fjqs.html
  各位博友、佛友、善友们好:未学淡然,因不愿虚度人生,不愿错过极难得的‘佛出世之第九时期’,故离开俗世生活,于世尊的法、律中出家梵行,以便亲身实践佛陀的教法,期望今世获证涅盘与道果。在此,未学将与三年来陪着一起度过学法时光的诸友珍重道别。若淡然在这之前,有令众友不开心之处或得罪之处,还望诸位贤友谅解、并予以前嫌尽释,如此,淡然将感激不尽。
  世尊的教法,历来重视无贪无求、无嗔无诤、自净其意、自达觉境。因此,若欲灭尽烦恼、止息轮回之苦的贤友,当谨记世尊的教悔,多作自制自律、善御自心之事,少作挑剔他人、惦记他人之事。因为灭苦离轮回,终究只会利益到自己,你无力、无法帮别人灭去苦。如来只是指出一条灭苦之道,把这诸佛所教的八圣道走完,还得靠你自己。
  释迦菩萨曾于《小部.本生经.莲根本生谭》里说:“父母亲!我不望继承八亿家财,不望接续世代。我思维三界如火燃之可怖,如牢屋之穷屈,如粪山之可嫌,秽欲之事于梦亦无缘。”并说此偈言:“是故古贤人、不为贪欲制、爱欲苦之源、应知其危险、离执断爱欲、出家作比丘。”再者,佛陀也于《长部.沙门果经》中说到:“在此,如来出现于世间,他是阿拉汉、正自觉者、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陀、世尊。他以亲身现证的智慧明了这个有诸天、诸魔、诸梵天的世间,这个有诸沙门与婆罗门、诸王与人的世代,他广令众知。他说法初善、中善、后善,具足义理与辞句。他显示彻底圆满与清净的梵行。居士或居士之子、或生于其它种姓的人来听闻佛法。闻法之后,他对如来生起信心。具备信心之后,他思惟:在家生活是拥挤的、是尘扰之途;出家则有如旷野一般开阔。在家人不容易过着彻底圆满、彻底清净、如磨亮的螺贝那般光明的梵行生活。且让我舍弃财产与亲族,剃除须发,穿着橘黄色袈裟,离开在家生活出家去吧!”于此,未学将遵循佛陀的教导,舍家而成为无家,断然弃绝尘世一切纷扰,只为证悟涅盘、断尽渴爱。
  明日,我便踏上出家之途,在这最后的临别之际,未学诚挚祈愿群内诸位善友,尽早了悟欲爱之苦,视三界轮回为可怖火宅,勤习世尊正法、律,勇猛精进,早日迈入梵行证果之旅。

  淡然居士已去云南省西双版纳曼听佛塔寺出家修行
  淡然贤友的出家照片(2009-11-28 17:28:5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1b0f370100fqyj.html


  

[ 本帖最后由 心是莲花开 于 2010-9-28 09:24 编辑 ]
发表于 2010-9-2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28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2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发表于 2010-9-2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0-9-29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设我今者有大火坑。尽其劫际应处其中。复有大山犹如须弥。其山岩峻高远峙立。乃至上到阿迦尼咤天。于彼时中。我身在上自坠而下。复有大火其聚犹如劫尽时火。如是等火猛焰炽然。五热炙身其日长远。一日时分等于一劫。如此劫时。以三十日持作一月。满十二月以为一年。如是时节尽彼劫际。修此苦行欢喜甘受。终不因是暂舍精进。而不求于一切智也。
愿所有尽法界,虚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刹,极微尘数诸佛世尊依其威德自在力于一念中过不可思议劫,将我此愿布及不可思议劫,永不舍此愿。
发表于 2010-9-29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少说一句话,多念一句佛,
打得念头死,许汝法身活。
发表于 2010-10-10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叹师傅,愿师父造成佛道,普渡众生!
发表于 2010-10-10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叹师傅,愿师父造成佛道,普渡众生!
发表于 2010-10-10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赞叹师父,愿师父早成佛道,普渡众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9-27 04:59 , Processed in 0.231986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