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456|回复: 9

[大德开示] 一句让人瞠目结舌的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印祖文钞中有一篇《示周余志莲女居士法语》,开篇第一句就是:汝已七十多岁,不久就要死了。 感觉这是一句非常让人目瞪口呆、没有脾气、无计可施、毫无商量余地的话。如果是一般人说这句话,会 被认为是一句诅咒,从而带来一场战争。然而这句话是印祖对自己的一个贪恋世间享乐、虽然念佛却不求往生 的弟子说的,就成了促人猛醒的当头棒喝。 这是一句大实话。看看这无常的世界,能活到七十多岁实属不易,随时都可能跟这个世界说拜拜。然而老 太太却放不下自己的衣服、首饰、田地、房屋等等。印祖为劝其不贪人间福乐、求生净土,一语道破。随后开 示:一切事统统放下,只管念我的佛。相信老太太会有所警醒。 多读读这句话,会诱发我们念佛的真诚心。我们随时都可能会呜呼哀哉,得抓紧时间念佛,踏踏实实地干 !哪有心思去功名利禄、美女香车呀?哪有精神去东家长、西家短呀?哪有工夫拿修行、拿学佛去显摆、去矫 情、去小资呀? 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0-8-2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民二十年)作者:印光大师 汝已七十多岁.不久就要死了。现在就要把一切事.通安顿好。心里头除过念佛外.别无一件事挂牵.则临终时.方可无挂无碍。若现在还是样样放不下.看不开.则临命终时.所有贪恋衣服、首饰、房屋、子孙、之心.通通现前.如何能够往生西方。既不能生西方.则汝一生守节念佛.及所作种种有益之事.完全成了福报了。汝现在尚无智慧.虽常精勤念佛.心中尚不决定求生西方。到了来生享福的时候.决定被福所迷.便要造诸恶业。既造恶业.必定就要堕于地狱、饿鬼、畜生、中受苦了。此种大苦.皆是现世念佛.不知决定求生西方之所感召的。光怜悯汝.恐汝后来或成此种景况.故预为汝设法。汝若肯依我所说.就不会因福得祸。现在虽很强健.就要做就要死了想。凡现在要穿的衣服.留到穿。凡绸缎皮袄等贵重衣服.均分与孙媳等。首饰、臂钏、耳坠、及金、银、翡翠等.通通救济灾民.以此功德.回向往生。若心中见识小.舍不得振灾.夹须分与女儿、孙媳、孙女等。自己身边.决不可留此种令人起贪恋的东西。所有存款.为防养老者.亦须交与孙子。即田地契志等.亦须交代的干干净净。汝心里除念佛外.不使有一点别的念头。连汝这个身子.也不预计死后作只么样安顿。连孙子重孙等.都要当做素不相识之人.不管他们长长短短。只管念我的佛.一心盼著佛来接引我往生西方。汝能照我所说的做.一切事通通放下.到了临命终时.自然感佛亲垂接引.往生西方。若是仍旧贪恋一切好东西.及银钱、地亩、房屋、首饰、衣服.及女儿、孙、曾、等.则万万也不会生西方了。西方既不生.则下世决有痴福可享。因享福而造业.定规一气不来.堕落三途。由恶业障蔽故.心识不明.纵有活佛来救汝.也救不得了.岂不可怜可悯乎哉。愿汝信我所说.则实为莫大之幸。
发表于 2010-8-2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发表于 2010-8-2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死——学道之人念念不忘此字则道业自成。
发表于 2010-8-26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发表于 2010-8-26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汝已七十多岁,不久就要死了

会死的又何止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啊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处处在示现生命的无常,一切的无常!
发表于 2010-8-26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0-8-26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发表于 2010-8-2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发表于 2010-8-2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1:57 编辑

阿弥陀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2-27 18:09 , Processed in 0.419154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