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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之律] 因果教育——地狱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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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今社会世风日下,伦理道德丧失,杀、盗、淫、妄充斥着整个世界,人们因不明了宇宙间的自然规律——因缘果报,迷于物欲,贪图享乐,自私自利不知不觉中干着伤天害理的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结果现世饱尝横死、多病、短命、诸事不顺、心灵痛苦等等不好的花报,而且死后还要自做自受地领受所犯罪业而现的地狱果报。现摘取[地狱变相图]中一些场景,主要是现实社会中人们常犯的罪业行为。以此警示人们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图一时快乐,而种下通往地狱的种子,死后受千亿万年至无量劫的残酷折磨,惨不忍睹。切记!切记!切记!

抱柱地狱
谚云:「饱暖思淫欲」。今日,邪淫泛滥,此罪报者,生前多喜乐淫欲。诸如邪淫、奸邪、贩卖黄色书刊、影带、光碟、或拍摄、著作或收藏、公共展示等等,死后都要堕此狱。身抱火红铜柱,满身血肉糊焦,死而复生,生而复死,其苦痛难当;至罪消毕,多堕畜生,畜生报尽,倘得人身,亦多贫贱、短命,或生恶劣环境报。

火床地狱
火床地狱犹如人间的铁板烧。《经律异相》云:「犯邪淫者,男抱铜柱,女卧铁床。」又如《正法念处经》云:喜爱杀生、烧、烤、煎、烹、焖、熏众生肉或贱踏小虫者,死后均堕此狱;又其刑苦时间极长,非人能想象。即便此罪消毕,倘有犯其他罪业,再堕其他地狱一一受罪,直至罪业消竟。

百善孝为先,自杀罪最重。
自杀是愚痴的也是很苦的,自杀后的罪报更苦,要受反复自杀的痛苦,因为四恩未报,(四恩指的是父母恩、师长恩、国家恩、众生恩),责任未了,即擅自轻生,不但令父母伤心,若抛下妻儿不顾,更是人间悲剧,故罪特重。  

戟腹地狱
《经律异相》云:凡以恶心毒害众生,以刀叉、铁叉、鱼叉刺害水族类,或捕猎禽兽者,受此戟腹罪报。又此罪报,非仅戟腹而已,乃是遍身刺至血肉模糊为止,苦惨万分,风吹复活,反复受罪,痛苦难宣。  
拔舌犁地狱
是非皆因多开口,口业所造的罪恶,无有穷尽,其罪苦多且惨。此图表现的就是将舌头拔出,拉出还用犁去耕。佛言:「两舌人两面,常食他背肉」。受此苦恼,号哭叫唤不止,此罪竟毕,尚且堕灌铜铁汁狱,烧其咽喉,次烧其心、肺、肝、肠等,种种的苦楚,只因舌根所造之种种罪业。又谤佛、谤圣贤、造谣生非、引发重大冲突、诈骗老弱、善良等,死后都难逃拔舌地狱!
发表于 2010-7-2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师兄布施!
地狱真可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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