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446|回复: 6

[说说布施网] 地狱为何不废除酷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8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3:21 编辑

人间酷刑其如炮烙、车裂、凌迟者,究其源流,当法之于地狱。然地狱酷刑,种类之繁,又非人间所可比拟。铁围山内,无间地狱,一日一夜,万死万生,刀剑丛林,炀铜灌口,热铁浇身,千劫难出。则世间虽有桀纣之暴,较之司冥者亦不逮也远甚。然岁月变迁,制度更迭,今世之诸国庶几无加肤之刑,人道主义昌盛,多有杀人越货亦不偿命之国,但且禁锢而已。近世之沧桑巨变特令人感慨,然纷纭之中其有不变者,天道也。观诸经籍,征诸事实,知地狱之不变也犹如天道。 余无怪乎地狱酷刑之如旧。民国有章太炎先生尝入冥主事,亲睹地狱之残酷而诘问鬼吏胡不仁恕罪人,答曰一切唯心所造。余亦信神祇之正而明也,宁有诬枉之行哉。且主冥者其果有专制之权耶?盖应人之业力而施其果报而已。然则地狱众生之恶其果至于此乎?此类众生纵罪极深重,地狱之主何不效仿人世变革而废弃酷刑,代之以人间刑罚焉?世人多惑乎此而有以地狱为迷信虚妄者,亦有虽信夫而恨其暴虐不仁者。此皆谬也。 夫地狱者,吾人心中之黑业聚集之物也,则地狱本吾人所自造也。吾人之惑实在忒轻业之力量。业力之大,可摧折须弥,亦可捣碎虚空,一言不慎,一行不谨,足可酿弥天之罪过。法尔如是,殊无怪也。要知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即今日吾人生存之世界亦心识所幻现。吾人若积功累德,将来或生天界,或生诸佛净土,既为其中一员,所受快乐亦胜人间帝王千万亿倍,不可思议种种妙境自然现前,受用无极。若吾人纵贪嗔痴三毒滋长,则将来亦不免亲受地狱之种种酷刑。但地狱、天堂、人间的在不同时空里么?三界六道,生死涅槃,只在吾人方寸之间。心净则国土净,心浊则国土浊。心迷则六道轮回,心觉则佛光普照。 下面我要讲的非常重要,就用白话来说。吾人是格外迷惑的一代,这末法的夜雾分外浓厚,不要错认定盘星。这个时代在数千年的历史上很特殊,当局者迷现在就是这个情况。这些年从灵界搜集的信息,将来恐怕会有巨大的灾变发生。但不管如何,还是那句话,因果报应,丝毫不爽。我们看看这个时代的人所造的业力,就差不多知道未来世界的命运。幻想侥幸的心理是没有丝毫作用的。我们今天的文明不是第一次,已经历过无数次,人类的集体失忆使我们只知道上万年来的事,再久的就不清楚了,以至有进化论的邪说。要清楚的认识这个时代,从历史上看看几千年来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再从经典上看看几万亿年乃至更长久以来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你们就知道这个时代到底是光明还是黑暗是进步还是倒退。 这一次的文明将来也注定是要毁灭的,然后新的文明又会产生。但我们这个文明将来消失了,在整个宇宙的历史上也是微不足道的,因为曾经有过无数次这样的文明,现在不同的时空各种文明也同样无穷无尽,未来也是如此。所以我们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认为人类是宇宙间唯一的高级生命实在太无知。在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就是不能随波逐流,随波逐流肯定没好下场。要有正见,长夜还很漫漫,以后的巨变更加不可思议,以后的人看我们这个时代就知道这是历史上的短暂片段,将来的世界不是这样的。所以不从众很重要,大家都往恶道里跑,往地狱里奔,这遥远来的业力所形成的定数很难改变,没有什么办法。 这个时代最缺乏的就是正见和忍耐,但具足了正见也就能够忍耐。一定要忍耐,黑风很猛烈,要像劲松那样不动摇。不忍耐肯定会堕落,万劫不复,可能将来弥勒佛下世,你还在地狱里面受刑。就这短短几十年,忍耐过去就好了。最后我要说的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哪怕将来的世界褒奖杀盗淫妄,地狱里的酷刑还是一样不会减少,因为你的心里充满了黑业。 光亮曰:当人(包含一切众生)废除了自己内心的一切邪恶之后,地狱也就废除了。 转
发表于 2010-7-18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3:21 编辑

一切众生废除了自己内心的一切邪恶之后,地狱也就废除了
发表于 2010-7-18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3:21 编辑

发表于 2010-7-18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3:21 编辑

发表于 2010-7-18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3:21 编辑

一切众生废除了自己内心的一切邪恶之后,地狱也就废除了
发表于 2010-7-18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3:21 编辑

发表于 2010-7-19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7-5 23:21 编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5-2-27 08:27 , Processed in 0.284154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